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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暑期休假期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8/13 18:04:55
各部室、子公司:
      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就加强暑期休假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及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郑东新区纪工委的有关指示精神,明确要求紧盯暑期可能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切实加强暑期休假期间集团风气监督,坚决查纠突出问题,严密防范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突出问题,压实主体责任。暑期休假期间,是党员干部违规公款旅游和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借操办子女升学宴之机收钱敛财、利用单位组织外出考察培训学习借机旅游等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容易麻痹、放松纪律约束、滋生心理侥幸以及防止出现监管“空档”的重要时间节点。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对照自身进行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杜绝突出问题发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引导和教育好班子、队伍、家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范围的纠正“四风”工作,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带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东区纪工委通知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款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操办宴席、子女入学、外出旅游等费用;严禁公款吃喝、公款相互宴请或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约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外出考察培训学习之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三、加强教育提醒,严格执纪问责。各党支部及党小组要利用召开专题学习会、微信群公告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强宣传发动,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提醒,广泛宣讲相关政策规定,解读纪律要求,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自觉养成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习惯,推进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成为习惯、化风成俗。同时,集团党总支将采取明察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必须公开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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