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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龙湖区路灯开关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2017/6/23 16:5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区路灯开关站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区路灯开关站工程;
      2.2 工程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区;
      2.3 项目规模:
      龙湖地区规划两个10KV市政综合开关站,分别是位于龙湖以北的龙湖北站,位于龙湖以南的龙湖南站。
其中龙湖北站的建设包含:10kV外电引入、站内电气设计、建筑结构(约200平方米独立建筑)等内容。站内电气包括10kV电压配电装置、计量装置、消弧装置和后台综合保护自动化系统等。龙湖北开关站设四个10KV回路,共设置箱变30台,新建高压电缆线路约27公里,总容量达到7080KVA。龙湖南开关站设四个10KV回路,共设置环网箱变29台,新建高压电缆线路约12公里,远总容量约8355KVA。龙湖南站站区建设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高压电缆采用ZR-YJLV-10KV-3X240电缆穿现状电力排管敷设。
箱变向供电范围内的每个路口均敷设专用低压线路,为路口的市政综合低压配电箱供电。在重要的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EPS后备电源为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供电。
      2.4 招标范围:
      施工: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监理:该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暂不选择标段,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标段的抽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或以上)、承试二级(或以上)、承修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在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合同额为3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不含房建配套电力工程项目),且至少一项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6月以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在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合同额为3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不含房建配套电力工程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
      3.2 监理: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须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在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的电力工程(不含房建配套电力工程项目)供配电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2.2 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6月以来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在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电力工程(不含房建配套电力工程项目)供配电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
      3. 3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 其他要求:
      3.4.1 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拟投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报名企业与其的劳动合同和报名企业2016年6月以来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2 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3.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16时30分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3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施工:(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需要提供原件,其他证件只需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查询内容加盖公司公章。)(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安全考核证、职称证、项目经理2016年6月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4)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须注明项目经理名字));(5)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9)项目经理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10)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监理: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两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2)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2016年6月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4)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5)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9)项目总监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10)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文件费用另行通知,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其他
      8.1 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项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资格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 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638852521、0371-86258838
传 真:0371-65861277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