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翼七街、龙翼八街、龙湖110千伏输电线路、龙湖4号河道下穿高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翼七街、龙翼八街、龙湖110千伏输电线路、龙湖4号河道下穿高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区域;
2.3 工程概况:郑东新区龙翼七街、龙翼八街、龙湖110千伏输电线路、龙湖4号河道由西向东依次下穿动车行走线D1、京广高铁、D2等高铁。
2.4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穿越高铁部分的勘察、设计、穿越高铁施工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负责与铁路各部门按有关文件和规定办理接轨的封锁、竣工后的交接以及通信、信号、工务施工过渡等相关事宜手续;负责处理解决施工对铁路运营的干扰;与铁路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等事宜;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与涉及铁路相关部门的工程手续,协助业主办理施工过程中涉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工程手续;
2.5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要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3.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人须满足“3.2.1对投标人的要求”,联合体的施工企业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人员资格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 联合体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牵头单位的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联合体的施工企业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3.3 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企业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不少于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业绩要求:
3.4.1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还需提供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
3.4.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
3.4.3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施工图以及竣工图等上述证明材料的其中一项。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在建工程无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
3.5 信誉要求:
3.5.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2 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施工单位负责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按上述要求执行);
3.5.3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施工单位负责人】的网站查询信息打印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按上述要求执行)。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施工图和竣工图无须整本复印,但须复印能反映建筑规模的关键页】:
4.3.1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4.3.2 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 联合体的施工企业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企业);
4.3.4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职称证,联合体的施工企业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5 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3.6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7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
4.3.8 投标人投标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9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 其他事项
8.1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 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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