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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薛岗街二中(中学部)及春华学校建筑智能化、场区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2018/4/17 11:26:56

招标编号:LCZB04201804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薛岗街二中(中学部)及春华学校建筑智能化、场区及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202号、郑东发改统计发[2017]130号,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和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薛岗街二中(中学部)及春华学校建筑智能化、场区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薛岗街二中(中学部)位于孟庄北街北、夏庄街西,总建筑面积约为50422.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0622.63平方米,设计规模为中学36个教学班;郑东新区春华学校位于博学路东、学理路南,总建筑面积约47291.52平方米(具体规模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投资总概算约1620万元,其中一标段投资概算约320万元,二标段投资概算约400万元,三标段投资概算约800万元,四标段投资概算约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一、二标段: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通信网络、有线电视、公共广播、视频监控、智能化等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三标段:郑东新区薛岗街二中(中学部)及春华学校场区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四标段:郑东新区春华学校景观绿化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工期:一、二标段:60日历天;三标段:60日历天;四标段:3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一标段:郑东新区薛岗街二中(中学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二标段:春华学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三标段:郑东新区薛岗街二中(中学部)及春华学校场区工程施工;
       四标段:郑东新区春华学校景观绿化施工。
       备注: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标段: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四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3.3 企业业绩要求:
       一、二标段:企业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三标段:企业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的场区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四标段:企业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一、二标段:项目经理自2013年4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三标段:项目经理自2013年4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的场区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四标段:项目经理自2013年4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自行承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17年4月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一、二、三标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四标段:企业营业执照;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和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
       (5)投标人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年4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6)投标人注册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17年4月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7日至2018年0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04月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dlkg.com)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8.1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 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93号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万通街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11805
       电子邮箱:LCZBDL04@163.com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