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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利用安置房用作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装修改造项目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2021/8/24 16:06: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利用安置房用作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装修改造项目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租赁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利用安置房用作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装修改造项目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编号:21-GC-1331

2.3项目概况:郑东新区利用安置房用作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项目包括:龙翔嘉苑4号院11号楼74150㎡户型、7480㎡户型;龙翔嘉苑4号院1号楼40114.66㎡户型、4082.3㎡户型、8081.65㎡户型;共计308套人才公寓及230㎡管理服务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1686.4 ㎡。

2.4 招标范围:郑东新区利用安置房用作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装修改造项目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包括:龙翔嘉苑4号院1号楼、11号楼共计308套人才公寓内的床、桌子、椅子、电视柜等活动家具,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路由器、网络交换机、楼层网格公共部位布线等家电,窗帘、浴帘等软装采购及安装(含投标货物的制作、备品备件、运输到指定现场、保险、现场临时保管、卸货、搬运就位、安装、调试、交付技术资料、验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的现场保洁、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等)及相关伴随服务。

龙翔嘉苑4号院11号楼一层人才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用房桌子、椅子、健身器材等活动家具;空调、电视、投影仪、音响、笔记本电脑等家电;窗帘、浴帘等软装采购及安装(含投标货物的制作、备品备件、运输到指定现场、保险、现场临时保管、卸货、搬运就位、安装、调试、交付技术资料、验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的现场保洁、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等)及相关拌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招标人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环境检测报告,如检测报告不合格,由中标单位承担环境污染处理费用)。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供货期:接到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8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2018010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年度起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公司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由投标人缴纳社保;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20187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家具家电销售业绩(以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材料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协议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协议或其它证明材料必须有购买方与销售方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自行承诺);

3.5.2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企业人员,提供20211月以来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连续社会保险的证明;

3.6.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统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3.6.3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825日至2021901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格式*.ZZZF)。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4.2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91610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五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登陆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用企业CA密钥(制作投标文件的CA密钥)开标前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未签到的退回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到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启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5“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及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议,否则后果自负,如遇问题,可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提供的联系方式或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寻求技术支持。(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东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7.2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人:郑州市郑东租赁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东龙大厦5

    人:胡工

联系电话:0371-56589225

  真:0371-56589225

 箱:32446327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

    人: 郑工  徐工

联系电话:0371-63976573

监督单位: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金融智谷2号楼14

电话:0371-67179212

传真:无

邮箱:jshbjhygl@163.com

郑州市郑东租赁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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